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校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9浏览次数:153

学院各系相关教师及学生:

根据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文件精神要求,现启动2013年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学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在原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基础上的延续与深化,项目类型分为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1)以本科大二、大三学生为主体,并作为项目主持人,大一、大四学生为辅,作为项目参与者,毕业年级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对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吃苦耐劳、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组团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4)每个学生只能申报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已参与“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未结题的学生不能申报本次项目。往年已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同一研究内容已参加学校其他项目的不允许重复申报。

2.指导教师:

1)每个项目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3.项目完成期限:

1)项目完成期限控制在1-2年。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须完成结题验收手续,办理结题的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能获得“第二课堂”创新学分奖励;

2)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4.项目来源及要求:

1)选题原则: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项目超大、过难;

2)项目类型:

①创新训练项目

●学院实验室中教学计划之外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项目;

●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课题;

●与地方经济发展结合紧密的研究课题;

●学校本科学生课外科研训练优秀项目的深化研究课题;

●本科学生学科竞赛引伸的研究课题;

●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探索价值的课题。

②创业训练项目

●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商业计划项目;

●具有市场前景的服务概念商业计划项目。

③创业实践项目

●对市场前景技术产品开展的实践活动项目;

●对市场前景服务概念开展的实践活动项目。

3)项目来源:

●教师科研;

●学生自主寻找。

4)特别提示

●已批准立项建设的“SRT计划”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已参加过各级各类竞赛的作品、已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的题目,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

●本次立项的项目,可作为相应学科竞赛的参赛作品进行申报,也可结合今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进行研究或设计。

●本次侧重资助应用性强、有利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高的项目。

5.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及报送材料:

1)报送材料:本通知的附件二、附件三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两份;

2)报送时间:2013514日前,所有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学科研科,逾期概不受理。

三、经费资助、奖励与管理

1.经费资助:

1)校级项目:

①创新训练项目:1000-2500/项目;

②创业训练项目:1000-3000/项目;

③创业实践项目:10000-30000/项目。

2)国家级项目:

①创新训练项目:按照重点、一般和培育给予300010000/项目资助;

②创业训练项目:按照10000/项目资助;

③创业实践项目:按照20000/项目资助。

学校鼓励学院、指导教师配套资助。被教育部批准立项的国家级各类项目,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资助的经费给予1:1配套。

2.管理:

无论是获国家级立项的项目,还是获准立项的校级项目,均须按照《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另行颁发)和《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另行颁发)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建设和管理。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doc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