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18年实验室安全督导简报
(第二期)
2018年10月,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对高校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教育部下发的检查指标体系,对我校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督导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化学与化工学院
1、325实验室钢瓶未固定。
2、323实验室高压反应釜缺少警示标识;实验室门牌信息不完整。
二、材料与冶金学院
2、高效整体成形技术研发室钢瓶未固定。
三、矿业学院
210、212实验室钢瓶未固定。
四、电气工程学院
419实验室大型强电仪器缺少警示标识。
五、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1、455实验室高压灭菌锅缺少警示标识,角落堆放有杂物。
2、458实验室多个接线板串联使用且置于加热设备上。
六、林学院
1、474实验室高压灭菌锅和超低温冰箱缺少警示标识。
2、490实验室摆放有饮水用饮水机、烧水壶。
七、农学院
1、382实验室高温炉缺少警示标识。
2、388实验室钢瓶未固定。
3、441实验室实验学生进入未穿实验服,未佩戴准入证。
4、441、442实验室超低温冰箱缺少警示标识。
八、昆虫研究所
1、一楼楼道停放了大量电瓶车。
2、二、三楼楼道堆放了大量纸箱。
3、113实验室摆放有饮水用饮水机,违规使用取暖设备,实验室内停放有电瓶车。
4、116、117实验室堆放了大量纸箱,实验台凌乱。
5、211实验室药品柜中存放有餐具、食物和调味品;实验台上摆放水果。
九、药学院
1、429、430实验室摆放有饮水用饮水机。
2、439实验室堆放了大量废弃药品瓶,通风橱摆放大量杂物。
上次检查中发现的11起安全隐患各单位已全面整改完毕并以图文形式将整改报告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请本次存在问题的单位尽快完成整改。
督导简报将抄送相关校领导。
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组
贵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处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