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任登鸿 喻理飞
副组长:文晓鹏
成 员:令狐莹 谭艾娟 胡国雄 邹 晓 葛永怡
办公室:研究生科(秘书:熊映)
招考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织领导、监督管理、指导实施。
(2)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招生工作细则。
(3)指导各学科考试小组制定考试细则。
(4) 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处理招考工作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2.博士生招生考核组
考试小组职责:
(1)确定考试细则。
(2)组织小组命题,制定小组评分标准。
(3)布置考试环境,组织综合考试。
(4)根据考试结果对考生作出公正评价。
(5)考试小组秘书负责考试情况记录并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整理参加考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在考试结束后统一报送学院研究生科留存备查。
3.博士生招生考核工作督导组
组 长:令狐莹
成 员:唐玮琳 冯胜强 吴晓娟 司元艺
职 责:负责对本院博士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
二、 考试人员培训及模拟演练
1.考试人员培训
时间:5月10日9:00-10:00时,地点:崇德楼324会议室。
参加人: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研究生科工作人员、考核小组成员、考核工作督导组成员。
2.考试模拟演练
时间:5月10日10:00-15:00时,地点:崇德楼324会议室
参加人:考试小组组长、成员,小组秘书,考试系统管理员,全体考生。
三、 考核工作细则
由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不适合大规模人员聚集,考试由线下改为线上,原笔试科目的内容也安排为远程口试;考核平台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
(一)“申请-审核”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指导教师 | 拟接收“申请—考核”制人数 |
071000 | 生物学 | 01 | 植物学 | 文晓鹏 | 1 |
张明生 | 1 | ||||
05 | 微生物学 | 曾雪峰 | 1 | ||
秦礼康 | 1 | ||||
邱树毅 | 1 | ||||
07 | 遗传学 | 吕立堂 | 1 | ||
王嘉福 | 1 | ||||
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刘雄利 | 1 | ||
吴远根 | 1 | ||||
071300 | 生态学 | 03 | 微生物生态学 | 韩燕峰 | 1 |
(二)考核安排
时间:5月11日9:00-18:00时,地点:崇德楼324会议室和南区同仁楼107会议室。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1.考试方式:采用远程综合面试进行考试,总分100分,原则上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考试内容:
包括综合面试方式(含英语能力测试,外语测试通过自我介绍及专家提问方式进行)和专业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注重能力考查,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以及英语听说能力、人文素养等考核。
综合面试:自我介绍(15分钟内):包括硕士期间的科研工作,所取得的主要业绩,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英文自我介绍,专家提问。
专业考核:随机抽取专业能力测试题目,并进行回答,每道题目有2次抽题机会,在第一次抽题后,考生可以直接作答或申请第2次抽题,第2次抽到的题为必答题,不可更换,专家提问。
3.综合考核成绩=综合面试×(70%)+专业考核×(30%),综合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2日内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
(四)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1)在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博士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试成绩公示及录取
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页上公示考核成绩,公示结束后根据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本次招生指标直接下到各导师名下,以导师为单元进行考试录取:在同一导师的招生指标内,按报考该导师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有“卓越计划指标”的导师,其录取后的考生需与导师、学院和研究生院四方将签署《2022年“卓越计划”博士生授位条件达标协议》;如考生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录取,则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录取;如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均未达到录取条件,在导师和考生均同意前提下,可由相同二级学科其他未录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调剂录取。
(五)考核工作原则及要求
1.考核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确保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
2.考核工作要求
1)考核需设立一定数量的题库,试题难度要适当,专家可随机提问。
2)考核考试过程中应作详细记录,准确计算成绩。
3)考核成绩的评定,由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4)秘书应认真做好考试情况记录,并与考试材料一并整理归档,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修改。
5)全程录音录像。
四、 其他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2年博士“申请-审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贵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