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7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6〕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实际情况,制订生命科学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资格年审工作方案。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博导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能力。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校外兼职博导(原则上仅能以第二导师身份与校内博导合作,每年共同指导1名博士研究生)待2027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再行通知选聘。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下同)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研究生导师:
(1)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行为。
(2)申请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出现科研、学术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3)申请人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质量问题的(包括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贵州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出现“不合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等情况)。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首次申请博导岗位的申请人须具有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的经历),学术造诣精湛,科研成果丰硕,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且有在研课题,科研经费充足,能够提供博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所需的经费,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博导年审要求:
1.除2025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校内教师及首次申请的校外专家外,博导申请人所提交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贵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2031年9月1日前退休的教师和专家,除《管理办法》中规定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者,不得参加本次年审。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三区(SCI/SSCI期刊分区参考论文在线时正式公布的中科院大类分区表,均不含曾被或正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预警的期刊、正被ONHOLD期刊、已被WOS剔除期刊、三大OA出版社旗下期刊,下同)及以上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属于《贵州大学业绩成果分级分类标准》附件2中规定的论文类A类及以上成果。
4.年均科研经费到账10万元以上。
5.参加生物学学科评估和学院科研平台建设,承担学科点导师应尽的义务。
二、工作程序
1.申请人须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及学院年审工作方案,于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博导年审申请(校内导师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相关材料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表决通过的2027年度博导资格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
三、有关要求
1.申请学术型的博导,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博士招生单位申报学术型博导岗位,且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下的1个二级学科(方向)申请博导岗位。
2.申请人如在本次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博导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3.在研究生导师年度审核工作中,导师的科研相关信息均通过“一表通”导入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敬请各位申请人注意及时维护学校图书馆“机构知识库”中个人科研数据(当日维护的数据将于次日更新)。其中部分成果数据会与申请人手动录入的数据重复,请各位申请人注意避免多选。
4.因被列入学校负面清单而导致学位点招生指标扣减的教师,暂停其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贵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