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复试工作,根据《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生科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指导实施;
2.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实施细则;
3. 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4. 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5. 遴选和培训复试工作人员;
6. 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公示和上报复试结果,处理复试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二)复试工作组
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6人(含专职复试秘书1人),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老师不得参加复试工作,具体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随机确定后上报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 制订复试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
2. 组织综合面试,提出拟录取意见;
3. 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并安排相关事宜,整理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在复试结束后统一报送学院研究生科留存备查。
(三)巡查工作组
复试巡查工作组由学院纪委成员组成,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监督。
三、复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录取人数(已录取推免生数) | 备注 |
植物学 | 071001 | 10(2) | |
微生物学 | 071005 | 14(0) | |
遗传学 | 071007 | 5(0) | |
发育生物学 | 071008 | 3(0) | |
细胞生物学 | 071009 | 3(0) |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071010 | 14(0) | |
生态学 | 071300 | 18(0) |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086001 | 80(0) | 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人 |
(二)考生复试资格确定
按照二级学科方向,根据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详见下表:
专项计划类别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208 | 30 | 38 |
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考生报到
1. 时间:2025年3月25日(周二)全天。
2.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德楼314生命科学学院会议室。
3. 报到需上交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复试费缴纳收据。由考生自行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在贵州大学自助缴费机上进行缴费(缴费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贤正楼1楼大厅)。缴费标准:100/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安排
所有考生需参加线下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相关专业笔试科目如下表所示,单科总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6号(周三)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序号 | 复试专业 | 笔试科目 |
1 | 植物学、发育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 | 生物学综合 |
2 | 生态学 | 生态学综合 |
3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微生物学概论 |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序号 | 学科/方向 | 面试时间 | 地点 |
1 | 植物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 | 3月27日8:30-18:30 | 西校区崇德楼441 |
2 | 微生物学 | 3月27日8:30-18:30 | 西校区崇德楼314 |
3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3月27日8:30-18:30 | 西校区崇德楼324 |
4 | 生态学 | 3月27日8:30-18:30 | 西校区崇德楼336 |
5 | 生物技术与工程一组 | 3月28日8:30-18:30 | 西校区崇德楼314 |
6 | 生物技术与工程二组 | 3月28日8:30-18:30 | 西校区崇德楼324 |
7 | 生物技术与工程三组 | 3月28日8:30-18:30 | 西校区崇德楼441 |
8 | 生物技术与工程四组 | 3月28日8:30-18:30 | 西校区崇德楼336 |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严格执行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考生在面试前通过抽签决定复试顺序和复试分组(仅针对生物技术与工程专业)。同一专业因面试人数过多而采取分组面试的,面试评分将采用统一标准、随机排序、随机老师、随机试题来消除组间差异。面试过程全程须录音录像。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的考察,总分100分,采取随机抽题作答结合专家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成绩(100分)=外国语能力 (20%) +专业能力(40%)+综合能力(40%)。面试成绩为专家现场独立评分成绩的算术平均数。
3.成绩计算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复试成绩 =笔试成绩× 20% +面试成绩×80%
(2)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50%
4.成绩公示及拟录取
复试结束后,立即将考生的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录入系统,并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根据同一学科方向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工作
1.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的原则。
2. 按照考生报考志愿、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原则。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 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体检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七十三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
1.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上级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请复试生加QQ群:933843466,相关复试通知在群里发布)
咨询电话:熊老师 0851-88420717
投诉电话:司老师 0851-88420717
贵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