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6〕57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我院2026年度硕导招生资格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能力。
2.近三年在拟申请岗位学科或学位点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质量问题,未出现教学、科研、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
3.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包括一流学科特岗人才、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不超过3年(含)的教师)及以上职称,承担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能提供硕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所需经费,同时还需满足硕导年审要求;具有讲师相当职称,且主持在研国家自科/社科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及以上实验系列教师,主持在研国家自科/社科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的,可申请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主持在研省级自科/社科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的,可申请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
4.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熟悉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发展趋势。
5.所取得业绩与申报学科专业契合。
6.参加全国学科水平评估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等学科平台建设,承担学科点导师应尽的义务,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
二、审核程序
1.申请人于5月21日前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sgl.gzu.edu.cn/)填报导师年审申请,并提交《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至研究生科,研究生科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核实。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表决后,确定2026年度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3天)上报研究生院。
三、其他
1.申请人存在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相关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一位申请人仅能申请1个一级学科下的1个二级学科/方向和1个专业学位类别下的1个领域的硕导岗位。
3.学术型硕导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在1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下的2个二级学科/方向申请硕导岗位,
(1)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及以上论文(其中共同第一作者仅认定排序首位作者,共同通讯作者仅认定本人指导学生为排序首位的论文);
(2)主持并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上的国家级项目;
专业型硕导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在1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下的2个领域申请硕导岗位:
(1)近3年作为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内赛事”并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近3年年均横向项目到账经费不低于10万元。
4.除2025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校内教师及首次申请的校外专家外,硕导申请人所提交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贵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5.2029年7月1日前退休的教师,除《导师管理办法》中规定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者,不得参加本次年审。
6.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7.应参加但未参加过由研究生院组织的导师培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的研究生导师实验室安全专项培训的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硕导年审。
8.校外领导干部在我校兼职研究生导师须经我校审议通过后,方可担任我校研究生导师并进行导师资格年审,且根据相关规定不得在指导我校研究生工作中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
本《细则》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实施,并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5月15日
